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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伪造“警情通报”将涉“刑”转发传播后果严重

2024-11-24 09:45:08

来源:水母网   记者 吴巧龄



水母网11月24日讯(记者 吴巧龄)在流量为王的网络世界里,很多人被流量裹挟,为了登上所谓的“热门”“热榜”达到吸粉变现的目的,个别人不惜编造各种“看点”博取眼球……,在此提醒有此类行为的网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造谣传谣将面临严重后果。

11月23日,一则“警情通报”吸引广大网民关注、转发,造成恶劣影响。该信息以某地公安局的名义称于近日在辖区处置一则警情,记者登录通报单位相关的公开平台,并未查询到该信息。结合该信息内容,在网络中搜索获悉,相似信息于2023年2月28日有人曾冒用另外一地公安分局名义发布,继续追溯信息发现,上述两则信息是基于2021年2月21日,浦东公安分局的一则警情通报。

在这里要提醒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网民,类似这种虚假信息,核查并非难事,一经查实,参与编造和转发的人,可能将要面临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是广大网民的期待,也是广大网民的福祉,更是我国管网治网的重要目标,这期间需要我们每位网民具备正确地用网习惯和操守,承担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责任,共同守护好网络家园。

编辑: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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