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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杜撰视频文案 两名散布谣言者被芝罘公安处罚

2024-05-06 14:45:00

来源:水母网   通讯员 张晓文



水母网5月7日讯(通讯员 张晓文2024年3月12日左右,金某东为给烟台某金融公司吸引流量、推广贷款业务,根据其他银行的真实案例编造“神秘人用16套房产加公司股权贷出16个亿,3年到期归本,直接人间蒸发,烟台银行最近爆出了一个16个亿的坏账……”的文案,并安排公司员工柳某华出镜按照该文案朗读拍摄视频,柳某华在明知该文案真实性不确定的情况下,将拍摄好的视频提供给金某东。2024年4月28日,金某东在抖音平台使用公司旗下账号发布该虚构事实的视频散布谣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二人均被芝罘公安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要对自己的不当言行负法律责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编辑: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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