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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公安:警惕!这个“忙”,千万不能帮!

2022-08-22 18:17:13

来源:芝罘公安公众号  



百日行动

芝罘公安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打电诈违法犯罪,严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全力守护好百姓“钱袋子”。

警惕!

公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

出租、出借、出卖或转让等形式交给他人使用

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也是犯罪!

01

8月18日,兴隆街派出所民警通过研判布控,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

经查,于某在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租给他人,提供信息网络结算服务,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于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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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8月17日,黄务派出所积极研判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贾某抓获。

经查,贾某在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介绍给此人,后刘某将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交给该人,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42万余元。贾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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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8月12日,西大街派出所与指挥中心密切配合,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网上逃犯董某抓获。

经查,董某在明知他人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涉案银行流水金额共36万余元,从中获利2000元。

8月,董某被临沂市公安局列入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移交临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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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8月2日,只楚派出所民警经分析研判,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网上逃犯王某抓获。

经查,王某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期间该卡涉案金额达20万余元,流水50余万元。

8月1日,王某被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列为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移交遵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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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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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跑分”?

“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通过转账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当电诈团伙需要转移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上,“跑分客”抢单后,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达到洗钱目的。

“帮信罪”目前有哪些类型?

1、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以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2、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等行为。

3、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行为。

4、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行为。

为全面推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向纵深开展,芝罘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0。

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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